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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知識
評估阿爾茨海默病(AD)的診斷標準
日期:2023-10-07 閱讀量:0 作者:凱禾瑞華
目前阿爾茨海默病(AD)的臨床診斷標準主要采用美國神經病學語言障礙和卒中——老年性癡呆及相關疾病學會(NINCDS-ADRDA)推薦的標準:

1.懷疑標準:在發病或病程中足以解釋呆的神經、精神及全身疾病,癡呆合并全身或腦部損害,但不能將這些損害解釋為癡呆的病因,無明顯病因的單項認知功能進行性損害。
2.可能標準:臨床檢查為癡呆,并由神經心理檢查確定,進行性惡化;意識狀態無改變;發病常在60歲以后;排除系統性疾病或其他器質性腦病所致的記憶或認知障礙。
3.很可能標準:出現癡呆綜合征或繼發系統性腦部疾病。
4.確定標準:臨床符合很可能標準,且有病理證據。
5.支持可能診斷標準:特殊認知能的進行性 (失語、失用、失認等);日常生活能力及行為的改變:家族中有類似病例;實驗室檢查顯示腦脊液壓力正常;腦電圖正常或無特異性改變。
6.排除可能標準:病程早期出現局部神經系統體征(偏癱、感覺障礙、視野缺損等);發病或病程早期出現癲痛或步態異常。
一般臨床診斷標準包括:發病年齡 40~90 歲,多在 65 歲以后;臨床癥狀確認癡呆,神經心理測試 MMSE 量表等支持癡呆;進行性加重的近記憶及其他智能障礙;必須有2 種以上認知功能障礙;無意識障礙,可伴精神、行為異常;排除可導致進行性記憶和認知功能障礙的腦病。

利用正確診斷方法對阿爾茨海默病(AD)的評估,盡早及時進行評估,發現病情并進行康復治療,可促進提高患者記憶力恢復能力,與獨立應用言語交流技巧,幫助患者實現正常的的社會生活與交流能力。




